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由捐助者约翰·洛克菲勒始建于1902年,该校自成立以来一直是美国最富声誉的法学院之一 ——2015-16年US NEWS“全美最佳法学院”排名中,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排名第4。芝大法学院对于社会科学在法学中的运用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,尤其以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而著称。在法学院任教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纳德·科斯(Ronald H. Coase)和美国联邦第七巡回法院理查德·A·波斯纳法官、弗兰克H.伊斯特布鲁克(Frank H. Easterbrook)法官、丹尼尔R.费舍(Daniel R. Fischel)教授等都是法律经济学的领军人物,法律经济学领域的奠基人、《法律与经济学期刊》创刊人亚伦·戴雷科特(Aaron Director)亦是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著名教授、芝加哥经济学派重要人物之一。 此外,多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、司法部长曾毕业或执教于芝大法学院。现任美国总统贝拉克·奥巴马从1992年到2004年也在此担任宪法学讲师。美国大学多使用4.0分制或字母分级制,在严峻的就业压力下,大多数美国法学院均出现分数逐渐膨胀甚至取消评分等级的趋势。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因为长期使用一套独有的155~186钟形曲线评分系统而著称。该系统的目的是严格控制评分,避免分数膨胀,保证分数的客观价值。
1)2017-18年 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:全球第10名
2)2017-18年 THE 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:全球第9名,声誉排名:全球第9名
3)2017-18年 QS世界大学排名:全球第9名
4)2017-18年 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:全球第14名;本科项目排名(Best Colleges),全美第3;
另外,根据《自然》杂志发布的2016年度自然指数显示,芝加哥大学2016年全年自然指数位居美国高校第24位。2017年8月,《福布斯》公布2017年美国大学排行榜,芝加哥大学排名第16位。